第一:社保跟工作经历不一致。目前系统里面要求工作经历佐证一般是哦合同价社保一期提供,可能合同上有试用期就和社保缴纳时间不一致,所以填写的时间以缴纳社交时间为准。
第二:总公司子公司导致工作经历不一致。这种情况需要单独提供社保或工作情况说明。
第三:省外工作经历。这种情况要提供现在职称以来的合同和社保证明,不管是省内还是省外。
第四:社保缴纳存在重复的情况。需要提供补充说明和合理解释,如果是因为工作变更导致的社保重复缴纳,针对重复缴纳的那两个月,可以提供两家工作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一方面说明实际工作情况,一方面说明社保为什么重复缴纳就可以了。
如果是因为工作项目导致的社保重复缴纳,世纪工作单位和对应的项目工作单位,一样需要提供情况说明。
如果是证书外挂导致的重复缴纳,这种情况绝对是不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