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书面申请,包括个人简历、原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情况、工作总结等。
(二)单位考察。用人单位对调入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考察情况、拟安排的专业技术岗位等,并写出考察报告。(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性进行审核(四)认定。初级职称由各县(市、区)职改办或市直各部门认定,中级职称由市职改办认定,高级职称报省职改办认定。
所需材料
(一)个人书面申请;
(二)单位考察报告;
(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四)调入人员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资格证书(均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