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实施意见,结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检查内容,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昆双随机办发〔2024〕1号)、《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对建筑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检查。
二、检查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由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检查对象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并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检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无建造师要求的,抽查技术负责人)是否符合相应资质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检查工程监理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是否符合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要求。
四、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前完成检查。
五、检查方式及人员
采用日常检查、网络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检查人员由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原则上抽取不得少于3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检查相关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安排好本次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检查任务。
(二)强化程序,依法检查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检查程序的有关要求,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法有序进行,相关结果按有关程序公开。执法检查人员与待检查对象存在法律中规定的回避关系时,依法予以回避。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检查中要做到检查内容和程序清晰、检查记录完整,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检查工作中失职读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严格纪律,认真整改
一是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向检查对象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二是各企业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档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按要求及时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据有关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