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云南职称网官方网站!
  咨询电话:1808784328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03-27 云南职称网 20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级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4号)、《云南省群众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46号)、《云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47号)、《云南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3〕29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方式

高级职称申报采取在线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等方式进行,全程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进行。

申报材料受理评审委员会:

文物博物专业正高级:云南省文物博物研究馆员评审委员会。

文物博物专业副高级:云南省文物博物副研究馆员评审委员会。

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正高级:云南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研究馆员评审委员会。

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副高级:云南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副研究馆员评审委员会。

艺术专业正高、副高级:云南省艺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申报程序

(一)省属单位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提交对应的评审委员会。

(二)州(市)所属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对应的评审委员会。

(三)县(市、区)、乡(镇)单位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推荐→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对应的评审委员会。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1.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个人申报→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含公示)→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对应评审委员会。省属人才服务机构可在审核推荐后,直接提交对应的评审委员会。

2.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对应的评审委员会。

四、申报审核时间

(一)文物博物专业

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4月25日18:00。

2.用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5月9日18:00。

3.组织推荐截止时间:5月23日18:00。

(二)艺术专业

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5月16日18:00。

2.用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5月30日18:00。

3.组织推荐截止时间:6月13日18:00。

(三)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

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6月6日18:00。

2.用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6月20日18:00。

3.组织推荐截止时间:7月4日18:00。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须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推荐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用证明、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页数较多的证明材料可在关键信息页处签署盖章。

(三)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证明材料(事业单位人员):统一提交申报人首次及历次聘任同级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职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审批表(按照年度先后顺序排列,扫描为1个PDF文件上传)。

(四)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按履现职期间工作内容进行梳理,每年均开展的同类工作可归并,主要填写主要负责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工作,填写总数不超过15条。

(五)有关证明材料要求。集体奖项或无等级的获奖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申报人的排名名次和奖项等次,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专业论文须指定1篇较新的代表作;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提交科研项目成果的,须同时提交课题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项目结题报告或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交公开出版的书籍,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县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提交业务工作报告的单独上传至“其他业绩”处。2025年以前已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六)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七)推荐公示。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系统自动生成)、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单位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明确的基层单位意见(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须明确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职称申报审核推荐会参会人员签到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公示情况说明、线下公示现场照片共5个材料合并为1个PDF文件在“基层单位意见”处作为附件上传。

六、相关要求

(一)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全不全”。对不齐全、不规范的申报材料,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留足补充更正时间。

(二)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加强对申报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程序推荐或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严肃通报,并按规定处理直至追责问责。

(三)正高级职称业务能力综合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相关附件可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网(网址:https://dct.y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网上申报有关操作说明可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从“帮助中心”栏下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党委(人事处):牛淑静 0871—64608553、64608409。

平台技术人员:0871—65836836、65353824、65862043、63526467。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3月24日

附件: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来源声明:本文章系云南职称网编辑原创或采编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部分(包含图片、文字)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全部介绍,如果需要详细了解相关课程,请点击电话咨询 18087843285(直接拨打)

联系电话:18087843285

云南职称网微信咨询

加微信咨询